項目說明 |
費用 (HKD) |
付費期限 |
登記成為導師 登記之家長或學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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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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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2星期課後導師支付/ 月薪出薪後導師支付/ 首3星期課後導師支付 (隔個星期上一節課或幾節課), 以及持續上課1年後導師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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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議定之首2星期已上課學費以及1年後1.5星期學費/ 月薪薪金10%以及1年後7.5%月薪薪金/ 已議定之首3星期已上課學費(隔個星期上一節課或幾節課) 以及1年後1.5星期學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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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2星期課後與1個月之間/ 月薪出薪後與2個星期之間/ 首3星期課後的5個工作天內, 以及正式上課1年後的2星期內 |
家長或學生在首堂課後取消上課, 導師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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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堂課學費的一半 | 確認個案的3個工作天內 |
導師與家長或學生串同欺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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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行政費用 + $200 |
確認個案終止3個工作天內 或議定日期 |
私下與家長或學生更動堂數, 並且未有即時匯報,導師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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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行政費用 |
原議定日期 |
私自轉讓個案予第三者, 導師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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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行政費用 + $200 |
確認個案取消3個工作天內 |
任何原因失約致個案取消, 導師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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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行政費用 + $200 |
確認個案取消3個工作天內 |
因失責行為致家長終止服務, 導師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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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上課數一半學費 + $200 |
確認個案終止3個工作天內 |
導師取消已確認接納之個案, 導師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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仍未開始上首課: 費用為$200 已上首課: 費用為原行政費用 |
確認個案取消3個工作天內 |
家長或學生取消已確認接納之個案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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仍未開始上首課: 費用為$200 已上首課: 已上課數學費 |
確認個案取消3個工作天內 |
過期付費超逾 5 天或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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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行政費用 + 10%附加費用 |
立即繳付 |
過期付費超逾 10 天或以上 |
個案轉至「 小額錢債審裁署」進 行法律追討/直接轉介至第三者(合 法賬務公司)代為收取有開費用 原行政費用 + 20%附加費用 |
立即繳付 |
失約行為包括任何原因(包括生病)、任何意外所致失約。
失責行為包括爽約、遲到、失責、提供失實履歷、更改或經常更改上課日期時間等。